第廿一回

濟公活佛 降

二○○八年三月廿九日

歲次戊子年二月廿二日

聖示:手足之情乃人倫之至親,直如手心與手背之關係,世人焉可為「財」而撕裂了兄弟間之和諧,甚而為爭產而鬧上法庭,彼此互告?老衲相信汝之先人黃泉下有知的話,亦必潸然淚下也。奉勸世之人當深悟「兄友弟恭」之理,兄弟同心,將父母及祖先留下來之財產,拿來做善事,諸如建廟、放生、印善書、施棺、濟貧……等,不但先人罪業消除,得超解脫之地,汝之後福亦無量無邊也,勉之。

濟佛曰:傻徒兒欸!遊歷著書去也。

    (此時濟佛手中佛扇一搧,童生元靈隨即被調出。)

童生曰:徒兒在此向活佛師尊叩請聖安!自接神後,因種種因素,有時為替善信解煞,以致錯失許多次與恩師共同著書之機會,叩求活佛師尊赦宥。

濟佛曰:哈!哈!傻徒兒就是傻徒兒,何罪之有呢?為師知汝心仁善,一心只想解除眾生之苦難,辛苦自承擔,有時忙得餓過了頭,亦在所不惜,一心只想把善信問題來解決,為師頗感心也!

童生曰:多謝恩師誇獎!徒兒愧不敢當,但求「無愧於心」耳。

濟佛曰:哈!哈!好一個「不愧於心」,吾徒行事光明磊落,心胸坦蕩,一切只為公而不為私,不愧是為師之好徒兒。時間不早,可邊走邊談好了。

童生曰:徒兒遵命!一切但憑恩師安排。

    (此時濟佛口唸真言,往虛空中一招手,八爪護法金龍,突然出現在虛空中,光彩耀眼、靈氣逼人,好一隻無極金龍。師徒二人上了金龍,金龍以飛快之速向今日之參訪地出發。)

童生曰:恩師啊!為了達成本堂主席法主聖君恩師之交待,本堂樓下五樓要成立「念佛堂」,時間限定一個月要完工啟用,徒兒心中壓力頗大,這一個月中常為聖命忙至很晚。又劉張源師兄之媽媽中風陷入昏迷,徒兒每天忙完聖事之後,又匆匆忙忙趕赴醫院去幫劉媽媽靈療,每天回到家已晚上十點或十點半,與內人講不到四十分鍾的話就累得想睡覺,如今念佛堂完工啟用,徒兒內心有無比的暢快感。且經過二個多禮拜之靈療,劉媽媽從完全沒有知覺,到現在眼睛會動,手腳亦能活動,且對疼痛已有知覺。當徒兒用手撐開劉媽媽之眼皮,劉媽媽看著我,雖仍無法言語(因傷到語言中樞)但眼中充滿感激之淚水,讓徒兒看了好生高興,這二個多禮拜之努力沒有白費。

濟佛曰:讚就是讚就是讚!讚!讚!吾徒處處為眾生著想,而從未替自己身體著想,有時為師看了亦甚為不忍,但盼吾徒於幫助他人的同時,亦考量己身身體之負擔,莫累壞了。

童生曰:多謝恩師之疼愛!沒事的,徒兒會把恩師之言記在心坎裡,多謝恩師之關心與疼惜。喔!對了!恩師今夜降筆時之開頭語,莫非與今夜之參訪有關?

濟佛曰:然也!本來兄弟就像手跟腳一樣,是密不可分之關係。試想一個人若有手而沒有腳則是舉步維艱,難以行也;若有腳而沒有手,則穿衣、吃飯就成了問題。故而兄弟之間宜「兄友弟恭」,做哥哥的對弟弟應友愛;做弟弟的對哥哥應恭敬,彼此互讓,而不應為了爭祖先之遺產而兄弟失和,甚而互告上法庭,先人有知,當涕淚不止矣!

童生曰:恩師所言極是!前些日子徒兒亦曾拜訪某一戶人家,其兄中風,手腳不良於行,女兒罹患精神疾病,整日瘋瘋顛顛,其住宅甚為豪華,佔地又大,但他卻無福享受。其弟住於其側,自分家後,兄弟亦是為爭財產而不相往來,令徒兒看了不勝唏噓!究竟是「錢」

    重要還是「親情」重要?

濟佛曰:徒兒說得好!當然是「親情」重要!

童生曰:為什麼?

濟佛曰:須知兄弟之情乃甚深之緣方得結成,試想全世界那麼多眾生,為什麼你們會成為兄弟而不與他人結呢?故而彼此應惜緣,兄有力量當助弟;弟有餘裕亦助兄,此乃「悌」道也。人能奉行此一美德,歿後必升天為神,至少中界神祇之果位。如若兄弟為了爭奪祖先之遺產而相告,是相殘,則「阿鼻大地獄」有份矣!

    (就在濟佛師徒談論間,八爪護法金龍已穿過陰陽界,來到「誅心地獄」矣!師徒二人下了金龍,早已有仙吏跪迎濟佛師徒二人,入內仙吏奉上香茗,分賓主之禮坐下。)

仙吏曰:小神在此向濟佛叩請佛安,亦在此恭候佛駕多時矣!前幾日已接獲昊天玉詔,知濟佛將帶南天直轄全真堂,通天全筆童生靈遊著書,早已準備妥當,配合著書,提罪魂到佛前說出不孝之緣由,以勸化世人。不知活佛今夜欲調哪位罪魂呢?

濟佛曰:就讓老衲自行入獄中刑場直接訪問即可。

仙吏曰:是!遵命!

   (此時仙吏帶濟佛至刑場,只見罪魂,一個個心肝被鬼差用尖刀劃開胸膛,伸手進去,直接將罪魂之心肝拿出。此時罪魂慘叫一聲,暈死過去,殆至回魂水一潑,又醒了過來,胸膛恢復原樣,但罪魂則個個哀嚎不已。濟佛走至一罪魂面前,命鬼差將眼前受刑之罪魂暫時鬆綁,帶至濟佛及童生面前。只見其全身不斷顫抖,口中不斷發出哀嚎,似乎剛剛刑罰之痛,記憶猶新般。)

童生曰:前面這位叔叔,可否說說你在世犯何不孝、不義之行為,而今在此受刑罰?可否說說以警悟世人,亦可借此參著聖書之功消爾之業也。

罪魂曰:說來甚為慚愧,我本在水利局上班,一生對父母與妻兒皆很苛刻。母親在世,未曾善盡為人子之孝,三餐飲食與母親斤斤計較。有次我買十二塊豬肉給媽媽煮,煮好了只剩十塊,知係母親偷吃,狠狠的把母親臭罵一頓,亦不給母親生活費,任其死活不管,即便媽媽死在路上,亦不悲,只是心中想:「死得好,死得好,省得多浪費米糧。」我就住在亡母之隔壁,連祭拜、發喪都不理,皆由我那賢慧之嫂嫂帶著姪子去處理。一生視財如命,與妻子離婚後,為繼續取得公家之配給米糧,不予簽字離婚,使其一生只能與人同居而不能再嫁。二個兒子,大的跟我太太,小的跟我,可能是「上樑不正下樑歪」,我的小兒子亦不孝於我。在我老了時,每天嘴上咒著我:「怎麼不趕快去死?留著浪費米糧。」我聽了一時氣悶於心,中風躺在床上無法言語,二年後病逝。因我之不孝,死後被閻君判入誅心地獄受刑一百年,受完刑後打入畜牲道一百世,任人欺凌宰割,以消我不孝之罪。最令我痛心的是,我一生省吃儉用,捨不得吃、捨不得穿、捨不得孝順父母,身後留下一棟價值一千萬的房子及五百萬之存款,二兒子因懷疑大兒子私吞遺產已告上法庭,兄弟之間爭產、撕破了臉,互不往來,我在「望鄉台」上見此情景,不禁悲從中來、悔不當初。在世時若能盡心孝養父母、對妻子有義,樂善好施,「遺德與子孫,而不遺財與子孫」的話,也不會讓自己沈淪地獄受苦,求出苦之無期,亦不會讓子孫為了爭產而反目成仇,如今後悔已來不及了。嗚!嗚!嗚!

濟佛曰:所謂:「人之將死,其言也善;鳥之將亡,其聲亦哀。」老衲望諸世人見此鸞文能心生警愓與悔改之心,則不枉此生矣!可,時間不早回堂去吧!

    (此時鬼差將罪魂帶回,濟佛師徒二人上了金龍,金龍以飛快之速向全真堂而回。)

濟佛曰:全真堂已到,童生元靈投體。可,吾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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